(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示范工程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箱、池),及时收集村庄生活区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一定数量、规模的垃圾转运工具、中转站。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利和垃圾产生量少的地区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在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地区,按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要求,设计与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
(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工程
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导和考核验收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导和考核验收由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生态文明村创建由环保部门制定标准,并组织考核、验收。
表1 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分解表(略)
二、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优先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选取5处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建设水源周边截污工程,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水源水质保护相关规定和办法。此项工作由水利部门组织实施,水质监测由卫生部门负责。
表2 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三、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重点在工业企业污染较重的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配套的部分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和完善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采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此项工作由环保部门组织考核、验收。
表3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在重点流域、区域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根据养殖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沼气生产、堆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力求实现养殖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十一五”期间,由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建设户用沼气池20万户,在养殖业发达地区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各类大中型沼气工程20个。畜牧部门负责建设5个不同类型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