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市属各大中型企业:
2007年,是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之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统计年报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市一年来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展示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所取得的可喜成就,为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信息,现就做好2007年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统计年报顺利完成。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宏观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今年是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之年,其年报的各项数据质量,对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宏观管理、全面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县(市、区)、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今年的统计年报工作。要切实保障统计部门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维护统计部门的权威和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以倾斜,保证年报工作的需要。统计年报工作必须召开的培训会议,报表印刷等所需的经费和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必须予以保证;年报期间不得随意抽调统计人员搞其他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大中型企业,必须明确2--3人专职搞统计年报工作。对现有的统计人员要确保稳定,不允许随意调换统计人员,对力量不足的要给以调整补充,对于不能胜任统计工作的在年报开始之前要坚决予以调整,以确保统计部门及时准确完成今年各项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任务。
二、互相支持,密切协作。市、县两级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驻运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统一管理、科学分工、信息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理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关系,确保年报各项统计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市县两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与统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督促协调本系统、本部门,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业务年报资料。特别是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电力、铁路、民航、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条管单位,要严格按照《
统计法》规定,各业务年报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同时,必须抄报同级统计部门。凡涉及到全市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数据,特别是与全市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有关的重要数据,在上报和对外发布前,必须经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核评估备案。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统计调查项目,须经同级统计部门审核备案。各大中型企业要认真做好企业直报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备统计专职人员、设备和办公用房,确保大中型企业 的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基层数据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