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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的实施意见

  第二十条 县(市、区)统计局能源统计工作流程
  (一)查收基层报表。首先将各企业(单位)的原始统计报表收集整理,做到不重不漏。其次手工审核报表中应与本年上期(首期与上年最后一期和同期对比)的台帐报表数据一一对比,对数据变动较大的企业,应立即记录并详细查询原因,数据有误的进行更正,数据属实无误的说明原因。
  (二)审查录入。对初次手工审核后的各企业数据进行微机录入并审核。
  (三)汇总审核上报。对微机审核无误的基层单位数据进行超级汇总,并将汇总后的各个指标数据与上期汇总数据相比较,原则上时期之间不应该有较大的出入,特殊原因除外。对出入较大的指标进一步进行查询,以防微机录入时出现的手误现象。对审核无误后的基层数据上报市局,并附说明。
  (四)建立台帐。1、各县(市、区)应按照市局下发的统一台帐,并结合本县(市、区)的实际报表情况设置台帐内的相关指标。2、在填写台帐时应按市局对县(市、区)上报的基层数据审核无误返回后的数据填写。3、在填写统计台帐时字迹要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必要时可附加文字说明。做到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相互衔接一致。
  (五)报表打印入档。在市局确定基层上报数据无误后汇总、打印、装订、编号入档。
  第二十一条 能源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办法
  (一)全社会原煤产量审核时要特别注意原煤产品产、销、存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是外销煤炭与原煤产量的关系。评估方法:
  本县(市、区)原煤产量≈本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月报中原煤消费量+规模以下工业原煤消费量+销往本县(市、区)外及出口量(各大矿务局和煤运公司统计的铁路、公路出省煤炭)+本县(市、区)内外市企业从本市购煤量-本县(市、区)企业从外市购煤量+期初期末库存差数
  企业原煤产量=本企业原煤消费量+销往本企业以外及出口量-本企业从外购煤量+期初期末库存差数
  公式中规模上下工业的原煤消费量也可用上年各县(市、区)计算GDP单耗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的煤炭消费量来代替。
  (二)全社会焦炭生产量审核时特别注意焦炭产品产、销、存之间的逻辑关系。焦炭产品主要用户是钢铁企业。目前,全市焦炭产量约有96%以上都集中在规模以上焦炭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焦炭产量应和能源“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中焦炭的产出量一致。
  (三)全社会电力生产量目前从市电力公司取得,火力发电企业全部是规模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分企业电力产量应和能源“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中电力的产出量一致。
  (四)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评估方法:
  单位增加值能耗=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口径工业增加值
  1、能源品种的消费量变动幅度超过20%的要核实,查明原因。
  2、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和产值的增减变化,认真分析每一项能源品种的变动是否合理。
  3、检查每一个能源消费品种的折标系数的采用是否合适,企业有实测热值能力的要按企业报告期内实际测量的热值计算其折标系数。
  4、有加工转换生产活动的企业要按照“能量守恒定律”认真核算每一个加工转换类别的加工转换效率,洗煤和炼焦的加工转换效率大体参照80%-95%,发电的加工转换效率大电厂目前国内最好水平为38%,小电厂加工转换效率大体参照15%-25%。
  5、计算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根据生产活动的性质,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源消费量=企业消费的各种一次能源(标准量)和二次能源(标准量)的总和。
  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源消费量=各种能源消费量(标准量)合计(包括自产自用的二次能源)-本企业加工转换的二次能源产量(标准量)
  6、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减幅度超过20%的,要结合企业产品单耗变动认真核实,查明原因。
  7、在审核中应注意:①表内的逻辑关系。②表与表之间的关系。③表与跨专业数字的衔接(如能源生产量、消费量、工业总产值等应与工业产值产量报表中的数字衔接)。④应与行业、部门之间的数字衔接(如电力公司、石油公司、煤炭管理局等)。⑤发现报表缺数、数字过大或过小、报表中的基本逻辑关系不平等应及时与起报单位核实,不得私自修改、填补。
  (五)单位地区GDP能耗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单位GDP能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地区生产总值(GDP)总量
  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包括本地区各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零餐饮业、其他行业和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等。各行业能源消费量根据调查队、电力部门、农机部门、石油经销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及城建部门的有关资料,进行推算。或至少抽取不低于上年能源消费量20%比例的单位进行重点调查。
  在取得各部门能源消费量后,还要搜集相关部门的有关资料,对各行业消费量进行评估、论证,最终确定本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质量控制。
  1、对煤炭、焦炭及相关品种的消费量要根据能源统计制度中《煤炭产品产销存》、《焦炭产品产销存》表中相关指标进行全社会平衡测算,如表中煤炭、焦炭产品的地销量应与当地各部门的消费量相联系,本地区的焦炭消费量要与生铁产量相联系。根据能源统计制度中《工业企业煤炭、石油购进情况》表中各市间煤炭调入调出资料来调整消费量。
  2、油品消费要从当地中石油、中石化等经销公司取得油品购入量,根据能源统计制度中《工业企业煤炭、石油购进情况》表中各县(市、区)直接从外省市购入的油品调整消费量。
  3、根据各产业GDP增长速度及上年全市分产业GDP单耗来把握各产业、行业的能源消费量。
  (六)单位地区GDP电耗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单位GDP电耗=地区电力消费总量÷地区生产总值(GDP)总量
  地区电力消费总量取自电力公司电力收支平衡表。能源制度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中工业生产电力消费量要小于电力公司电力收支表中的工业消费量。
  (七)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实行季度联审制度。下算一级,按季联审。每季联审时,根据实际情况亦可采用相关指标速度倒推法、结构比例趋势法进行行业总量的控制,或者用占全市的行业比重进行总量控制。对于波动较大的极端值要进行重点监控,要对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严格评估,对使用的相关系数进行多年度的对比分析判断,从而避免特异值的产生。

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统计是通过对市、县、企业生产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调查、汇总、整理和分析,来反映一个地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发展水平、结构调整等情况,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各级政府决策与管理水平,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奠定基础。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统计范围包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交通运输业(包括民用车辆拥有量、客货运输完成情况、民用航空运输情况);第二部分为邮电通信业。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统计工作要求
  (一)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要设置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填写要标准,必须制定明确而具体的填表要求,把时间、计量单位、各项数值、文字说明及记录人签名等填写清楚,并做到记录与实物、帐卡相一致。可以采用纸介质或电子计算机磁介质进行登记。
  (二)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统计台帐及其指标设置要规范,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要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统计台帐按时登记,时间不间断,字迹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必要时可附加文字说明。做到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帐内相关指标数据必须符合逻辑。台帐管理要规范,要建立统计台帐的使用、保管、交接、归档制度。
  (三)根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认真采集统计报表中所需填报的每个指标数据,并进行初步审查与填报。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统计报表的审核与上报。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据不错。2、统计报表必须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数据必须衔接一致。
  第二十四条 县(市、区)统计局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统计工作流程
  (一)各县(市、区)要统一报表数据的来源。《民用车辆拥有量》年报表通过当地交警队车辆管理所提取,在《民用车辆拥有量》年报表中,拖拉机和一部分农用运输汽车数据从当地农机公司取得,月报《客货运输情况》表从当运输管理所提取。
  (二)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统计台帐及其指标设置要规范,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要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统计台帐按时登记,在时间上不间断,字迹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必要时可附加文字说明。做到部门所提供数据、台帐数据、统计报表相互衔接一致。
  (三)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统计报表的审核与上报。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据不错。2、统计报表必须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数据必须衔接一致。3、根据统计报表要求,首先对台帐进行审核,然后进行计算机录入,经计算机审核无误后,以文本文件形式上报市局。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数据审核评估办法
  (一)与历史数据对比分析。主要与同年定期报表数、上年同期报表数、上年年报数进行对比,与历年数据对比,既要算出累计速度,也要算出平均速度。对历年的车辆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如有忽大忽小的数据要找出原因,说明情况。如客货运输量、客货周转量、民用车辆拥有量、邮电业务量等相关指标间增长的合理性及其趋势衔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1、月报数据,一般情况下,相邻的月度之间或月度与上年同期之间数据增长速度变化不应过大,如“客货运输量和客货周转量”主要指标月平均增长速度变化约超出±3个百分点县(市、区),应认真查询、订正,并在数量上说明变动的原因。
  2、年报数据,一般情况相邻年份之间数据增长速度变化不应过大。如“客货运输量和客货周转量”主要指标比上年增长速度约超出8个百分点或有下降趋势的县(市、区)应认真查询、订正,并在数量上说明变动的原因;“民用汽车拥有量”比上年增长速度约超出10个百分点或有下降趋势的县(市、区)应认真查询、订正,并在数量上说明变动的原因;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速度超出30个百分点或有下降趋势,山西网通、移动、联通、电信、铁通公司运城分公司应认真查询、订正,并在数量上说明原因。邮政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速度约超出20个百分点或有下降趋势,市邮政公司应认真查询、订正,并在数量上说明变动原因。民用汽车拥有量(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其他汽车)比上年增长速度约超出10个百分点或有下降趋势,县级统计部门应认真查询、订正,并在数据上加以说明。
  (二)利用考核评价指标对比分析。如:公路通车里程和国土面积计算的公路网密度,可和同一层次不同地区的县乡村的公路或等级公路进行对比分析。
  公路网密度=公路通车里程/国土面积
  如根据电话用户和人口数量计算出电话普及率,可和同一层次不同地区或同一行业进行对比分析。
  电话普及率=电话用户数(固定+移动)/人口数
  (三)利用部门数据进行核对。如与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部门对客货运输量和客货周转量等指标;与邮政及五大电信运营部门核对邮电业务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函件等指标;与公安部门交警队核定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普通载货汽车、小轿车、农民运输车、摩托车等指标;与农机公司核对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指标。在一个县(市、区)范围内年度之间一般不应出现大的波动。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依照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对全市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的全面统计,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凡计划投资达到5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经济类型,何种隶属关系,均应向当地统计局如实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月报表及年报表,为各级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单位统计工作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体户,凡计划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应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一)自投资单位接到起报通知书开始,应按照通知书及当地县统计局要求,在规定时间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定期报表及年报表,直到投资项目竣工,并完成当年统计年报工作。
  (二)投资报表执行报送卡片双向签字,报送时由报表人签报并由接收人签收。
  (三)投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投资统计人员和相关数据源头部门的协调工作,要保证投资统计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投资项目的计划情况、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等相关统计上报数据来源。
  (四)投资单位所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出有据。投资项目的计划数据应来源于项目计划书,投资进度数据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表等进行填报,资金类相关指标应源自于相关财务报表、帐目、凭证。所有上报数据应有据可查,如实上报。
  (五)投资报表报送时必须按照报表制度要求进行表内、表间数据审核,确保不存在平衡、逻辑错误然后上报。对于存在以上错误的统计报表,县统计专业人员可以拒绝接收,但需要一次性指出报表中此类错误,并规定修改和重新上报时间。
  (六)自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上报开始,基层报表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台帐,对上报统计指标归类分项登记,保证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连续性。统计报表及各种原始资料要及时归档。
  第二十八条 县(市、区)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流程
  (一)报表的布置收集
  1、联合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扶贫办等投资项目主管单位,掌握计划内投资项目的计划审批情况,对符合上报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下达统计报表起报通知书。
  2、对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合工业统计专业在年度统计工作会议上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全面布置。
  3、将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工作布置到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站,依照统计站上报的固定资产投资信息下发统计报表起报通知书。
  4、对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季度为单位,集中人员,分片包干进行全面清理,对符合上报要求的投资项目下达统计报表起报通知书。
  (二)报表的审核
  1、上报基层表的初审。对于填写不规范、不完整,表间关系不平衡的问题,应一次性指明所有初审错误要求上报单位重新填报。
  2、上报基层表的合理性、逻辑性审核。专业人员对于每个初报单位要进行详细的项目情况了解,一次性弄清项目施工目的、所属行业、工程计划。重点审核项目数据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三)报表的上报
  各县统计局要严格按照市统计局上报要求上报统计数据。各县统计局专业人员一定要按照数据处理要求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完整数据上报内容,杜绝因上报内容不完成而导致的数据处理困难甚至是数据处理错误;要认真学习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和投资数据处理程序说明,规范化操作,杜绝因业务不精,操作不熟练、不正确而导致的数据审核、上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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