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准确把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
加强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两新”组织的发展,紧紧依靠业主和职工群众,整合各方面力量,一手抓党组织的组建,一手抓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全市“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要根据“两新”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党组织具体设置形式、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方法,逐步建立适应“两新”组织发展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通过2-3年的努力,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两新”组织全部建立党的组织。2008年6月底前,要在全市所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2008年底前,努力使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都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两新”组织;到2009年,“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完善,2/3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工作目标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和管理力度
(一)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凡具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两新”组织,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三人的,在依托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创造条件的同时,可按照行业相近或地域相邻的原则,建立农村、社区、协会、园区、集贸市场、商务楼宇、龙头企业等联合党组织,把零星分散在“两新”组织中的党员纳入到党的组织之中。对流动党员较多的“两新”组织,可建立临时党组织。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改制为“两新”组织的,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对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按照“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的思路,同步组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既要理直气壮,态度积极,又要坚持标准,稳步推进。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
(二)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行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制度,切实加大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力度,不断扩大“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在选拔条件上坚持高标准。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既可以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退休同志中挑选,也可以由“两新”组织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在选派方式上坚持因地制宜。对于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选派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规模较小的,可以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若干个“两新”组织。在工作内容上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帮助“两新”组织组建党组织;指导“两新”组织发展新党员;在“两新”组织中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两新”组织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理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构建“属地为主、属业为辅、条块结合”的组织管理体系,使每个“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一般情况下,“两新”组织党组织由所在地的上级党组织管理。专业性较强、行业特点明显的,可归口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或协会党组织管理。跨地区的大型组织(集团)分支下属党组织,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管理方式。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可由市及县(市、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