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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处置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6)市交通局:①负责重、特大公路和水上交通及公路两侧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②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③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7)市质监局:①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工作;②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8)市卫生局:①负责重、特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职业急性中毒、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②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灾难中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工作;③负责储备、调运急救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④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9)市环保局:①负责有毒、有害气体(液体)重特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监测工作,及时确定并通报危险、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②负责监督指导污染物的处置工作;③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0)市教育局:①负责学校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工作;②建立学校应急自救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③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1)市林业局: ①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工作;②负责储备、调运森林救援物资、设备,为森林灭火提供物质保障;③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2)市地震局:负责重、特大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工作。

  (13)市水利局: ①负责重、特大水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工作;②储备、调运水灾事故的救援物资及设备;③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4)市电力部门:①负责重特大电力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工作;②负责事故现场供电应急处置;③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④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5)市国土资源局:①负责国土资源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工作;②对非法开采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6)市监察委员会:参与各类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17)市总工会:参与各类重特大事故的调查,保障事故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18)市煤炭工业局:①负责重特大煤矿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工作;②组织指导矿山救护队实施煤矿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③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9)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①负责事故单位参保伤亡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工作的落实;②负责协调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再就业安置工作;③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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