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震。分一般地震、较大地震、重大地震、特大地震四个等级。4.5--5.9级或造成2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一般地震;6--6.4级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的地震为较大地震;6.5--6.9级或造成50 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或直接经济损失5--30亿元的地震为重大地震;7级以上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的地震为特大地震。
(3)地质灾害。危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性灾害。
(4)洪涝汛雹灾害。如洪水进城进村、水库水位上涨超过警戒水位或发生险情,尾矿库发生溃坝等。
3、重大群体性事件
参与人数较多,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罢工、罢课、罢市;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赴省赴京集体上访或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非法抢占公共场所,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的行为;聚众滋事和骚乱、聚众哄抢国家财物等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等。
4、重大突发案件
死亡3人以上或伤亡总数超过5人的刑事案件,或其他性质恶劣、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等。
5、带有一定组织性、目的性、危害性的重大社会动态
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的不法活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事件;涉外及港澳台同胞的群体性事件等。
6、非正常群众信访事件
正常的群众信访由市信访局接待。发生堵门、打横幅、冲击办公楼、堵塞交通以及赴省赴京非正常上访,县市区的由市委办公厅协调处置,市直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协调处置,涉法的由市委政法委协调处置。
另外,还有一些重要的汛情、天气、震情、疫情的监测预报及其他一些重大情况。
(二)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划分
按照《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对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划分标准,可分为4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三)应急联动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驻忻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军、武警应配合忻州市搞好并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应急联动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