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咸政办发〔2007〕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8月8日9时30分至8月9日10时30分,乾县、礼泉、泾阳、永寿、秦都等五县区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暴雨袭击,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因灾死亡6人,其中秦都、乾县各2人,礼泉、三原各1人,因触电死亡2人。为切实搞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普查灾情。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密切监测本地灾情发生情况,加强灾情发展趋势分析。已经发生灾情的,要立即启动救灾工作预案,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全面普查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务必做到灾情初报快,续报准,核报细。要未雨绸缪,重点对危窑、危房、滑坡、低凹地带和危漏校舍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转移,果断处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已发生灾情的地区,要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切实解决好灾民的食宿问题。一方面采取投亲靠友、对口安置等方式分散安置;一方面采取借用闲置厂房、仓库和机关用房以及搭建帐篷等方式进行集中安置。要按照实物救济原则,及时向灾民发放救灾款物,确保灾民每人每天一斤成品粮和必要的蔬菜、油盐酱醋等。要做好集中安置点的饮水、卫生安全等设施,确保灾民有饭吃、有住处、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
三、要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活动。各级政府要根据灾情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及时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为灾区群众献爱心。要动员灾区群众开展互助互济、邻里相帮活动,无灾帮有灾,轻灾帮重灾,共同克服灾害造成的临时困难。要重点帮助灾区群众开展恢复生产自救和灾区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尽早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四、要严格落实汛期救灾工作制度。各级要严格执行汛期救灾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有关领导和救灾工作人员时刻保持联系畅通,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及时处置。严格执行一灾一报制度,严肃灾情报告纪律,杜绝灾情的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救灾款物发放原则,严禁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确保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