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会同药品监管部门尽快制订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品、急救药品目录,促进合理用药。计生部门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制订计划生育用药用械目录。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建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有效的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
  三、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在研制环节,要扎实开展注册申报资料核查工作,遏制弄虚作假行为,认真清理药品批准文号,开展再注册工作,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要对辖区内的药品研究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有研究资质和研制条件,对不具备资质和条件的,要上报有关部门予以撤销。
  在药品生产环节,完善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制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重大药害事故。坚持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全面实施飞行检查制度,确保飞行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大对驻厂监督员和质量授权人的培训力度,落实责任,强化作用。进一步加大药包材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包装不规范的问题。不断规范销售渠道,对将药品销售给无经营资质单位和个人的企业,严肃查处。继续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面完成动物源医疗器械、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和宫内节育器等高风险产品生产质量体系专项检查任务。
  在药品流通环节,加强GSP认证跟踪检查,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出租、出借许可证,无证挂靠、出租柜台等违法经营行为。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其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随意搬迁仓库的行为,严肃查处。对配送中心,重点规范其进货渠道,对进货渠道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的,依法查处。对零售企业,重点规范药品摆放,严禁保健品和药品混放,坚决清理坐堂医生和店堂广告,对管理滑坡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加强药品抽验力度,增强抽验的靶向性和针对性。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努力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监管和供应网络。在监管网络方面,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县、乡政府责任目标,注重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落实农村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同时,加强信息员和协管员的培训,发挥监管网络的作用。在供应网络建设方面,规范供应渠道,扩大供应覆盖面。在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方面,提升档次和水平。同时全面启动城市社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力争60%的城市社区药房达到“规范药房标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