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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附:《咸阳市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二○○七年九月十日

咸阳市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陕政办〔2007〕102号),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和肉品流通秩序,确保肉品质量,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07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强化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肉品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今年全国猪肉市场变化影响下,我市一些县市区私屠滥宰现象有所反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有所抬头,个别县市区落实《规划》不严肃,屠宰场点设置过多过滥,定点屠宰厂(场)提升改造工作进展缓慢,落后屠宰方式仍占相当大的比重,有些地方屠宰管理力度不够,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甚至疏于管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食肉安全和市场秩序。
  开展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屠宰管理的重点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从构建“和谐咸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
  这次整治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力求达到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行为得到彻底遏制,肉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整治使全市所有县城及城市社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所有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大、中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上市肉品定点率达到100%。
  三、整治工作的阶段安排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2007年9月到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制定实施方案和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15日前上报市定点办(设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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