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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九)培育支柱产业总部企业。坚持"产业第一"的发展策略,走总部经济与支柱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道路。充分发挥深圳高新技术、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和文化产业发展优势,吸引、扶持和培育一批四大支柱产业的总部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为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以金融创新和建设金融安全区为重点,支持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和投资公司等总部在深圳设立投资中心和交易结算中心。以"两港"运输业、第三方物流为重点,支持物流总部企业在深圳设立信息服务、物流配送和仓储保管等职能性总部,提高现代物流业的国际化水平。大力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继续推进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的改革,建设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集团。

  (十)加快建设全市总部集聚基地。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市、区政府和企业三方共建的积极性,优化总部企业区域布局,形成高端服务业总部相对集中、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与产业园区紧密结合的总部企业集聚基地。特区内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特区外主要发展专业化总部,依托罗湖、福田、南山中心区的金融、文化和商务优势,强化金融、信息、中介、商贸、会展等服务功能,构建福田金融中心、罗湖金融中心和南山金融中心等总部基地。根据企业总部主体功能和配套功能要求,强化总部企业与园区产业融合,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光明产业园区、大工业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集聚基地,重点发展研发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培训中心等职能型总部。

  四、完善支撑体系,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运营环境

  (十一)建设总部经济信息平台。推进数字深圳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构建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沟通。定期向总部企业发布本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励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商务、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各类资讯。

  (十二)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完善银行、保险、会展、招商、商贸、物流、航运、旅游、法律、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推动服务业与总部经济的互促互利,为总部企业提供良好的支援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发展公共服务,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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