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原则。发展总部经济,要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企业在竞争、合作和"走出去"中发展壮大;坚持总部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形成产业调整与总部经济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坚持培育品牌与引进做强相结合,吸引国内外总部企业落户深圳,引导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扩大业务领域和辐射范围;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快形成高效、有序、梯度的总部经济发展态势;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鼓励现有企业向深圳集中高端业务,构建"总部-生产"的链条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共赢。
(五)总体目标。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明显提高,以中心商务区为核心的总部集聚区初具规模。经过5到10年的努力,争取一批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专业领域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到201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对全市税收直接贡献率达到18%。
三、突出战略重点,加快形成总部经济基本框架
(六)积极引进国内外集团总部和区域性总部。发挥深圳地理位置、市场体系、营商环境、国际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以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区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深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充分利用企业总部与深圳现有产业结合紧密的有利条件,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深圳设立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旅游和会展服务中心,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大企业集团根植深圳,加快企业和城市国际化进程。
(七)发展一批本市总部企业。扶持综合实力强的本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优势总部企业。支持国有企业打造重点优势企业集团,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和质量战略。鼓励本市优势企业特别是具有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扎根深圳,加速成长壮大。对于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方向、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八)构建"内聚外联"的培育和支持体系。实施与周边城市和地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发展策略,支持深圳优势企业积极拓展异地业务,发挥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优势,通过资本经营、战略合作和业务重组等方式,参与异地企业改组改造,在营造适合自身总部企业培育、发展和根植的内聚效应的同时,积极"走出去",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延伸产业和价值链条,形成优势互补、务实互利和开放互动的总部经济外联发展态势,全面打造适合深圳产业发展特色的经济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