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在施项目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详细地理位置、项目概况、项目经理的姓名、项目经理的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开工时间、工程进度等内容。
申请材料中的(1)至(12)项内容,均用A4纸进行打印和复印,并在首页建立文件目录,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只需提交1份)。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2.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提交上述第(1)、(2)项材料。如果第(3)至(11)项内容有所变动,企业应当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市建委对属于本次延期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的企业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应及时补正并重新申报;对不属于本次延期范围或者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审查
对于需要重新审查的企业,市建委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随机对企业1到2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于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和经重新审查合格的,准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延期,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可再次提出延期申请。
(四)发证
1.对于准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市建委通知企业交回全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并换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不变,副本采用新的样式。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审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采用新的副本;对于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可以使用原来的副本,待有效期满准予延期后再换领新的副本。
(五)期限
对于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市建委自受理之日起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其他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市建委自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发证工作。
三、监督管理
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按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