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质混凝土回填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施工前编制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并报市建委备案。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检查和验收。
十三、针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过程控制,要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要加强钢筋、模板、混凝土等分项工程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要求。
十四、施工单位要对钢结构工程实行加工制作、安装、验收全过程控制;要进一步强化对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重点控制原材进场检验、焊工资格、焊缝质量、防腐涂层质量及预拼装。施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国家相应规范对钢结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无损检测报告。
十五、施工单位要对沥青混凝土摊铺实行重点控制管理。施工前,应由专业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摊铺前,专业施工单位应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干扰,做好应急预案工作。摊铺时,应严格控制沥青混凝土的到场温度、摊铺温度、碾压温度、摊铺速度、碾压速度和碾压次数等关键控制性指标,同时,应重点控制检查井与路面的接顺,确保沥青混凝土摊铺工程质量。
十六、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十七、监理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应对目前市政施工距离长规模大的特点,确保正常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的需求;监理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及时检验正在进行施工的市政工程质量。
十八、监理单位应对市政工程结构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道路范围以内的管线沟槽回填土、路床、无机料基层压实度、平整度和外观质量、沥青混凝土摊铺、防水施工、钢结构安装等重点工序进行旁站,旁站记录应在现场完成并由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