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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08”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15.建设单位组织的无障碍设施专项验收文件
  16.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文件
  (七)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对场馆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工程竣工监督验收过程中,对参加验收的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针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不符合相关验收程序、违反有关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依法按程序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八)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到市或区建委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六、“2008”工程竣工验收原则上不能甩项,各项前置性验收工作必须全部完成。尚未完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但可以满足测试赛使用要求的,可申请减项完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奥组委提出的测试赛使用功能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前向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书面减项完工验收申请,经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确认并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比照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进行减项完工验收,并于减项完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七、进行减项完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屋面、外墙饰面以及测试赛使用的部分等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验收标准,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目标的要求;电气、水暖、通风空调系统必须满足测试赛使用要求条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工程整体结构安全、室内空气质量和消防、人防、环保、避雷、电梯等专项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安全要求。减项内容只限于测试赛不直接使用部位且不影响测试赛使用和正常安全运行的部分分项工程,包括室外绿化、铺装、室内涂料最后面层等。
  (二)减项未验收部位或未完工程部分须由建设单位列出明细清单,并由运行团队进场前签认。在建设单位向场馆运行团队进行工程交接时,测试赛将使用的部位必须与减项未验收部位或未完工程部分进行安全可靠的分隔,设置安全防护和标识,确保测试赛场馆运行安全。
  八、测试赛后,建设单位应立即制定赛后继续施工减项未验收部位或未完工程部分的时间计划报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并组织工程参建各方继续施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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