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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2010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开展与建设“新北京、新奥运”相关的各类培训工作。在公务员中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培训和作风建设培训;举办以《“新北京、新奥运”知识讲座》、《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课专题讲座活动;提高公务员英语会话能力,举办BFT英语培训班,百名英语高级人才培养和外语小语种培训工作;落实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公务员中实施“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适应政府转变职能和建设电子政府的需要,在公务员中开展电子政务新技能的培训工作等。

  8、学习发达国家现代管理经验和技术,组织开展出国(境)培训。

  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境外培训工作。境外培训要认真落实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更有成效的方针,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从严掌握、择优安排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境外培训目标,切实增强境外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实际需要精心制定选人标准,严格把握选拔条件,认真做好推荐、考核和选拔工作,优先选派处于重要岗位、具有发展潜力的公务员参加境外培训。在境外培训机构的选择上应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质量。要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促进培训成果的运用和转化。

  9、认真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展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

  按照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东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优势产业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和国家人事部下发的《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总体设想》,“十一五”期间共为西部地区和东北三省培养急需人才2100人左右。为内蒙古、青海等地对口培训公务员300人左右。开展京津冀人才培训一体化合作项目,建立三地教育培训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培训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合作项目。

  10、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选聘一批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理论政策水平、扎实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北京市情和公务员培训特点,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教师,从事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北京市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教师聘用、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11、建设多元化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利用首都教育资源优势,以党校、行政学院(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其他培训机构为扩展和补充,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资源共享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部门和行业的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定位,突出特色,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公务员的岗位培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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