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2010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京人发[2007]107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北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现将《北京市2006-2010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北京市2006-2010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
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
北京市2006-2010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
为大力加强北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化服务型政府,全面提高各级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结合北京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及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大力弘扬公务员精神,增强公务员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推动学习型政府、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完成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把推动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重要内容,把先进单位、优秀公务员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作为生动教材,把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着力提高公务员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