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命名镇安县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为“陕西省示范幼儿园”的通知
(陕教基〔2007〕65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
根据《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经专家检查、全面评估,省教育厅决定,命名镇安县幼儿园、西安市昆仑幼儿园、西安市阳光幼儿园、延安市宝塔区第二幼儿园、宝塔区家贝乐幼儿园、甘泉县幼儿园、富平县幼儿园、西安宇航幼儿园、千阳县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为“陕西省示范幼儿园”。
希望各市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办园条件,强化内部管理,贯彻《
幼儿园管理条例》和《
幼儿园工作规程》,认真落实《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实施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方案的通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各项幼教法规、宣传和传播先进的教育观念以及开展幼儿教育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为发展我省幼儿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