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学习领会
《就业促进法》的主要精神
各区县、各部门要将
《就业促进法》的培训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制定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
《就业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精髓。要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就业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明确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政策措施,明确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
三、切实加强
《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市及区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
《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重点宣传
《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
《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宣传贯彻实施
《就业促进法》的典型事迹和经验。
四、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和职能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
《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促进就业的职责,增强主动参与就业工作的思想意识和积极性。市及区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市和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充实和调整成员单位和职责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更有效地发挥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
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就业形势,在全面落实全市统一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的同时,针对本区县就业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地区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发展,保持就业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