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台政发〔200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外经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以大开放为路径”的总体战略,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克服了要素制约、人民币汇率改革和贸易壁垒增多等不利因素,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路桥区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2005年度台州市利用外资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温岭市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2005年度台州市自营出口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椒江区人民政府等 3个单位“2005年度台州市对外经济合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05年度台州市十佳外商投资企业”称号,授予新世纪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2005年度台州市自营出口50强企业”称号,授予台州中基外贸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05年度台州市自营进口10强企业”称号,授予浙江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05年度台州市加工贸易出口10强企业”称号,授予宝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05年度台州市‘走出去’先进企业”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外经贸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市外经贸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台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5年度全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2005年度全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2005年度台州市利用外资先进单位名单
1、路桥区人民政府
2、椒江区人民政府
3、黄岩区人民政府
二、2005年度台州市自营出口先进单位名单
1、温岭市人民政府
2、玉环县人民政府
3、三门县人民政府
4、黄岩区人民政府
三、2005年度台州市对外经济合作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