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力度
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出租房、校园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违法活动。结合实际,加大对食品传统行业规模化整合的引导力度。探索发展规模化食品加工园区,引导符合条件的无证照食品加工个体户进入,变无证经营为合法经营。根据我市的情况,可首先选择豆制品、豆芽菜、糕点米面、熟肉等品种进行试点。
(三)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确定玉环县、临海市为首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县(市)。玉环县、临海市要选择部分行业推进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将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入档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发布平台,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引导、监督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食品安全信用环境,树立食品安全信用意识,改善我市食品安全状况。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应急机制
建立重大疫情预警和假劣食品信息预警机制。贯彻实施重点产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制定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规定报告时限、程序和应急措施,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及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认真贯彻中宣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报道的意见》(中宣发〔2005〕35号)和《浙江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浙食安办〔2005〕27号),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采取各种形式,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宣传假劣食品的识别方法,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把握新闻舆论导向,严格规范食品安全报道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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