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七)打击食品虚假广告
按照《
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等11个部委制定的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打击公共场所集会、街头散发小广告、电视、报纸等夸大功能、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媒体,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按照《台州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发布虚假广告的新闻媒体的责任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监察局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把“三网”(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监管责任网)建设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继续花大力气予以推进。二是进一步抓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不断巩固、完善、提高,重点是提升食品统一配送率。贸易部门负责连锁超市建设,工商部门负责放心店和群众监督网建设,保质保量并超额完成省政府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2006年全市基本完成符合创建条件的行政村放心店的创建任务,75%以上乡镇建有食品连锁超市。注重发挥放心店的示范作用,促使其它小商店优胜劣汰和规范经营。三是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特点,积极研究解决欠发达地区规模过小、居住分散的乡镇和“无店村”创建连锁超市和放心店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逐步消除“空白点”。四是强化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好政策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的实施进度,总结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五是研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是依托村级基层组织,逐步整合各监管部门的基层协管、维权网点,积极探索村级监督员队伍的多种功能、多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