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土地执法模范乡镇的通报
(台政发〔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继续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强化土地管理,有效保护耕地,严格依法用地,取得了明显成绩。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椒江区下陈街道办事处等18个乡镇(街道)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具体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推动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05年度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5年度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名单
椒江区下陈街道办事处
椒江区前所街道办事处
黄岩区屿头乡政府
黄岩区江口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