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宁政办发[2007]186号 2007年9月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我区是全国气象灾害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干旱、暴雨、冰雹、大风、沙尘暴、霜冻、雷电等灾害种类多、危害大,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以及生物灾害等时有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进一步提高我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趋利避害的方针和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我区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强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高空气象探测系统、气象卫星监测系统建设,加快干旱、沙尘暴、酸雨、大气成分等专业观测网建设,加快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完善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和雷电灾害监测网的功能,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气象综合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特别要加强农村、重点城市、森林草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时效性和精细化程度。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预警和旱涝趋势预测,加强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预警预报,重点做好大风、沙尘暴、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暴雨、冰雹、雷电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