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台政发〔2006〕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法制工作机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
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椒江区人民政府等41个单位为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韩爱军等50位同志为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现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个人,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以先进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台州市200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台州市200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台州市200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共41个)
1、椒江区人民政府
2、温岭市人民政府
3、天台县人民政府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市国土资源局
6、市统计局
7、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市财政(地税)局
9、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10、市水利局
11、市农业局
12、市国家税务局
13、市交通局
14、市烟草专卖局
1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市审计局
17、市司法局
18、市环境保护局
19、椒江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