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送阅信息》。专门报送反映一般性紧急信息、苗头性信息,《专报信息》的一般性后续信息,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反馈信息。
三、考核评优办法
(一)考核评优奖项设置
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工作优秀领导、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实行分类考核评优,即按市级部门、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直报点三类分别考核评选。优秀领导和先进个人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名额由市政府办公室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市级单位,再由各单位择优提交建议名单及事迹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统一报送归口的责任处(科)室,配有专职(或兼职)信息员,信息网络健全。
2、内部信息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报送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其中,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每周须报送10条以上,市直单位每月须报送4条以上,每个直报点每月须报送2条以上。
3、无因紧急突发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
4、信息网络硬件建设完备,信息传递符合规范,涉密信息通过机要或落实专人送达,非涉密信息通过内网专用渠道发送。
5、全年上报信息录用按照本办法的记分标准总积分处于全市前列。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总积分要达到300分以上,市直单位总积分要达到50分以上。
(三)优秀领导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积极有效开展信息领导工作、组织工作或信息采编报送工作,没有出现紧急突发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失职行为,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信息会议和活动。
四、考核计分标准
市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各信息直报点报送被台州市本级信息刊物录用和被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录用的信息实行计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室录用
《台州政务信息》标注“信息”,每条5分;《台州政务信息 工作交流》标注“交流”,每篇15分;《台州政务信息 直报点要讯》标注“直报点”,每条2分;《台州政务参阅》标注“参阅”,每条10分;《台州政务参阅 增刊》标注“参增”,每篇15分;《专报信息》标注“专报”,每条5分;《送阅信息》标注“送阅”,每条3分;市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