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6〕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的分工作如下调整:
李创求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研究室等方面工作,领导市政府研究室。
王 斌 副秘书长
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外经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能源建设、外事侨务、经济技术协作、对口支援、对台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外经贸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作办(对口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外事(侨务)办、对台办、慈善总会、总工会、工商联、侨联、台联、残联、贸促会、邮政局、电信局(电信公司)、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业局、盐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台州发电厂。
市政府秘书长和其他副秘书长原分工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