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市政府组成人员工作作风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台政发〔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强和改进市政府组成人员工作作风的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加强和改进市政府组成人员工作作风的规定(试行)
为落实市委关于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七个减少”和“四个不要”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市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作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减少会议,每月落实一个“无会周”;减少集中开会,多采用视频会、现场会、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并减少陪会人员;
缩短会议时间,除法定会议外,一个会议由一个领导综合讲话;全市性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一个小时。
二、减少纸质文件,全面推行公文网上传递和网上办公。
三、减少应酬,不搞迎来送往。下基层轻车简从,不准基层同志在交界处迎送;不得使用警车;不挂欢迎横幅和标语;不放水果和香烟。中午一般性接待用餐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接待外地客人一般安排一餐宴请;会议用餐一般安排自助餐;下基层用餐一律工作餐。
四、多抽时间学习调研,下基层和部门调研及现场办公时间每年不少于二个月;撰写重点调研报告每年不少于一篇。
五、反对奢侈浪费,办会、办事要节俭,降低行政成本;提倡政府采购使用本市生产的自主创新产品。
六、减少活动评比,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个社会”建设目标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考核外,其他不得再对县(市、区)进行考核评比。
七、减少繁文缛节,布置任务或汇报工作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讲求操作性;下乡调研,基层不需准备书面材料。
八、机关工作既要规范有序,又要减少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工作项目制、项目责任制、责任通报制、现场办公制,保证目标到岗、任务到人、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