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与相关政策的配套,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和完善采矿权取得与转让制度,不断完善海洋资源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运用税费、价格等经济杠杆健全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和农作物秸秆气化技术、节能节材技术、清洁拆解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相互统一。
九、建设文化大市,全面提升软实力
以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实施“社会事业百亿工程”,加快提高我市社会发展水平。以增加区域竞争软实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建设文化大市、科技强市、教育强市、卫生强市、体育强市,大力弘扬台州精神,全力打造“人文台州”。
(一)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加快构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再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社会科技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其中R&D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1%左右。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科技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引导和扶持创立民营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技术要素市场化进程,培育、扶持、规范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建立技术交易平台,促进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建立科技投资信用担保机制,鼓励发展创业投资。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吸引和激励高层次科技人才。以企业、高校、研究院所和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为载体,扶持发展一批创新主体。继续抓好上海台州科技园前期工作,争取近期开工建设。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高新技术园区和产学研基地为重点,优先发展产业基础雄厚、成长性较好的医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大力培育和扶持高成长的电子信息产业和环保产业。与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相结合,因势利导,兴建一批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群体。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141”发展目标,建设具有台州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依靠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进一步提高机电一体化层次,促使我市机械、电器、汽车摩托车、模具、纺织服装、制鞋等行业的制造工艺升级。鼓励传统产业、传统企业使用系统管理软件,提高经营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程度。
(二)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着力打造教育强市。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提高财政性教育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推进0-2周岁幼儿早期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优质学校在校生达到85%以上,教育综合水平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树立教育公平观念,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农村教育发展,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特别要加强农村教育扶持力度,增加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抓好新一轮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网布局调整,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盘活存量校产,明晰教育产权。继续实施“食宿改造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工程”。建立健全社会资助体系和帮困体系,建立市级聋哑学校,保障贫困学生、残疾儿童、外来民工子女等弱势群体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高等教育,调整学校布局,优化专业结构;强化重点学科建设,稳步提高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水平。做好台州学院升格为台州大学的基础工作;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要建设成为省内一流的高职院校;台州电大要办成全国一流的市地电大。重点建设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园、台州学院椒江校区和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加以扶持与发展。重点扶持一批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使中职与普通中学招生量保持在1:1。全市创建10个以上省市级先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10个以上省级重点专业,10个以上的跨行业、跨地域、跨学校的以校企合作为核心的职教集团,初步构建完成适应产业需求、校企紧密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整合社会各种教学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地方企业培训,创建1-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5个省级教育示范区,充分发挥四级社区教育网络的作用,以“双证教育”、“双百工程”为载体,加强对职工和农民的技能培训,年培训劳动人口20万人以上。
专栏6 教育事业“十一五”主要发展目标
幼儿教育: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实现托幼一体化,0-2周岁幼儿早期教育普及率达到50%以上。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6%以上,所有幼儿园达到三级幼儿园以上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示范性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幼托相互衔接的学前教育体系。
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班化普及率达到50%以上,小学入学率与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9%以上。抓好新一轮以县(市、区)为单位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提高全市学校标准化率。
高中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稳固在95%以上,优质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85%以上。
高等教育: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
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养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严格控制学生流失,普职比保持在1:1左右。所有职业学校达到规定标准化,每个县(市、区)都建有2个以上年招生8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全市创建10个以上省市级先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初步构建完成适应产业需求、校企紧密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成人教育:全社会终身教育制度基本确立,建成发达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创建1~2个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和5个省级示范区。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以上。
终身教育:优化整合社会各种教学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支持、政府予以资助的继续教育保障机制。大力开展学前早期教育、自学辅导、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地方企业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职业和生活的教育机构。以创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等为载体,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努力营造“爱才、聚才、育才、用才、留才”的良好环境,到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58万,其中高层次人才达到2万,人才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坚持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围绕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加大人力资本投入,造就适应台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搭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四)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
切实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加强重点文化设施、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妇女儿童场所和城乡社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提高文化设置覆盖率,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强化中心城市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积极推广“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在城市各主要建设项目中拿出1%的投资额度用于文化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建成100家浙江东海明珠乡镇(或文化明星乡镇),50%以上的村居建成有标准的基础文化俱乐部,并建设好100家示范基层文化俱乐部。加强档案和地方志工作,全面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城乡协调的现代化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体系。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加大群众文化活动经费投入,积极举办或承办重大文化节会,丰富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初步形成组织机构网络化、服务对象社会化、阵地建设规范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的基础文化发展格局。探索建立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激励机制,重点扶持一批体现浙江和台州创作水准、具有较大影响的作品,一批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市场发展潜质和积极导向作用的项目,一批深受基础群众欢迎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一批弘扬台州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传承和创新意识的文化艺术成果,一批围绕中心和大局、研究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突出贡献的文化项目。
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发展规律的特殊要求,探索文化领域国有资产改革新模式,充分发挥国有文化单位的主体力量,鼓励民办文化,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文化领域。大力开发具有台州特色的文化产品。积极培育和发展广播影视、新闻、书报业、艺术品、演出等文化市场以及各类文化中介机构,大力发展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现代传媒业,发展与大众文化、体育、健康消费相结合的健身娱乐、文化会展、文化体育培训等产业。加强文化市场培育,建立文化市场综合监管体制,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多层次保护体系,全面提升文化遗存保护水平。加强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遗存的保护工作,制定历史建筑、古迹遗址的保护目录,进一步做好古城、古镇、古街和名人故居、历史遗址等的保护和利用。加强非物质遗存的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充分利用”的原则,构建台州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保护、艺术展示、宣传推广体系,重视以台州乱弹、“一绣三雕”为代表的特色文化的抢救、传承和开发。深入开展历史文化专题研究、历史文献整理,梳理民族民间文化发展脉络,制定并实施保护规划,完成我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料的整理编制工作。
(五)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