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台政发〔2006〕28号)
为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准确全面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建立台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就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
发达的服务业是一个地区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没有服务业的现代化,也就没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去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05〕80号),对我市服务业发展作出新的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服务业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可以全面、系统、及时地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实行GDP核算下管一级和社会发展水平评价提供重要基础数据,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从2005年年快报开始,我国GDP核算全面实施下管一级,由上级统计部门根据掌握的各区域、各部门、各行业的基础资料对下级各行政区域的GDP进行核算,从而达到上级行政区域和下级行政区域GDP总量和速度的衔接。GDP核算实施下管一级后,一方面需要我们改变传统的核算理念,另一方面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一个地区不能掌握全面详实的各部门各行业的基础资料,这一地区的GDP核算数据就得不到上级统计部门的确认。而从当前我市统计工作现状看,服务业统计工作基础最为薄弱,目前尚未建立系统的统计调查制度,服务业中许多行业的数据只能参照有关资料进行测算,只有在涉及第三产业调查的经济普查年份,才能取得较为详尽的服务业统计资料,而在非经济普查年份,就不能取得全面的服务业统计资料。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满足GDP核算下管一级的需要,加强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已迫在眉睫。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各级政府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台州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协调,追踪解决服务业统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级有关部门特别是重点服务行业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重点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开拓创新,建立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