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依法加强对粮食流通的管理,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粮食质量监管,督促粮食销售企业建立出库销售粮食检验制度,严禁陈化粮进入口粮市场,确保口粮质量。
(四)加强地方储备粮食管理。认真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计划和成品粮制度,并根据调控需要逐步优化储备粮食品种,今年晚籼(粳)储备比例必须在15%以上。切实加强对储备粮油的监督检查,确保储备规模到位、仓储到位、经费到位、品质达标。加大市(县、区)储备粮进中心库集中管理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全市地方储备粮库存实物台帐管理系统。健全地方储备粮轮换制度,严格执行储备粮出入库检验制度。不断完善成品粮管理制度,提高效益,确保到位。
(五)努力提高粮食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必要时进行应急演练。加强对市场粮食价格的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对粮食产销工作的领导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确保粮食安全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粮食产销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调控能力,切实加强对粮食产销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健全粮食工作县(市、区)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粮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责。为确保今年粮食生产目标的实现,市政府决定将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与结构调整的关系,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及时分解落实播种面积和产量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要加强对粮食产销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育典型,进而指导面上的粮食生产。各涉农部门要强化服务,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为稳定粮食生产提供组织保证。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早筹划春耕备耕工作,通过信息发布,尽快将今年各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宣传入户。认真落实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作,鼓励农技人员与种粮大户联户创办粮食高产高效示范区、示范方,引导农民继续多种、种好粮食作物,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和柴油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运和调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