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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的若干意见

  (七)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应用。机械、医化、轻工等行业加大现代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柔性制造系统(FMS)等技术的推广力度。重点发展各种嵌入式软件技术、各种机电一体化产品,要逐步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推进传统产品、工艺流程的信息化改造。企业要通过网上营销,构筑电子商务平台,使企业、经销商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开放式的联接。
  (八)突出抓好制造业基地信息化。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制造业基地信息化建设步伐,搭建宽带网络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网络化的高效综合服务,强化基地的集聚和辐射功能。
  (九)培育中介服务机构。扶持建立一批服务于企业信息化的管理咨询、流程改造、软件实施、项目监理等社会化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团的作用,推介先进适用的软件,推介成功案例,总结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制定对企业信息化软件的供应商、实施商、监理商的推荐、评价、管理等工作规范,确立诚实守信原则,加强行业管理。
  五、主要措施
  (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信息化的领导和引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工业信息化作为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引导企业建立权威、懂行、科学、高效的信息化组织实施体系,并使企业对信息化项目在财力、人力上给予保证。
  (十一)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咨询工作。企业信息化是涉及企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也是伴随企业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而需要不断完善的长期工程,要借助“外脑”的力量制订出切合企业实际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综合性管理系统因企业流程重组和技术条件复杂,可邀请第三方即监理商的介入及管理咨询来规避风险。
  (十二)加大对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工业企业信息化扶持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分别筹措。按照财政收支渠道,经认定为市级企业信息化项目、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及对在企业信息化推广应用中发挥重大作用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中介机构,予以一定额度的奖励。市里部分项目的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一定额度的企业信息化项目扶持资金。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外资、知识资本投入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市政府每年组织认定对投资完成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信息化项目,依据其实际完成额进行补助。支持为区域和行业服务的公共信息化平台建设,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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