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与发展重点
一、基本原则
在实施“十一五”“菜篮子”工程建设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消费引导生产。按照“反弹琵琶”的思路,从消费抓起,通过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改变购物选择标准,由过去价格优先向价格与质量并重转变,并在市场提供简单易行的食品检测手段,使污染超标的“菜篮子”商品无法销售,从而引导生产。
(二)实行全程卫生质量控制。运用法制、经济、行政手段,在每个环节都建立“菜篮子”商品安全保障体系。
(三)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四)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对食品安全、人类健康、社会信用、企业文化、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科学消费等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五)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先以抓好肉、菜、酒商品卫生质量为重点,再逐步扩大到所有食品;先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放心食品,同时提倡消费有机食品等取得国家质量安全认证的食品。
二、发展重点
(一)加强基地建设,稳定商品供应
蔬菜种植业要调整优化生产布局,市区重点发展椒江农场、章安、东岙、药山、蓬街等无公害蔬菜基地和西部山区高山基地,提高无公害蔬菜的销售比重。
畜牧养殖业要根据各地的基础和优势,建立用于调控的商品猪生产基地和禽蛋生产基地,扶持畜禽养殖小区和产销合作社的发展,逐步实现畜禽养殖的规模化、工厂化。要重视发展市外畜禽基地,加强与畜禽主产区的协作,开辟稳定的肉品供应渠道,逐步建立产销联防制度,确保肉品质量。
水产业要实行捕捞、养殖并举,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水产养殖业要按照“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要求,加快鱼塘标准化改造,发展设施养殖,优化养殖区域布局,进一步推进优势、特色水产养殖品种产业带建设,全面提升水产养殖业水平。海洋捕捞业在保持适度捕捞强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改善渔获产品结构,提高水产品质量。
(二)强化源头监管,保证产品质量
1、加强对“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禁止向“菜篮子”产品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要制定水源保护规划,加强“菜篮子”产品供水水质管理,合理施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对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对“菜篮子”产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鱼药,应尽快予以淘汰,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严格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依法严肃查处。搞好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提倡科学地交替、轮换使用农药和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