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实施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6〕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05〕36号)精神,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7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1、着力扩大“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的覆盖面。 2006年全市要基本完成符合创建条件的行政村放心店的创建任务,75%以上乡镇要建有食品连锁超市。加强对连锁超市的引导和规范以及对放心店的动态监管,提高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创建质量。大力推进食品配送工作,放心店食品配送覆盖面达10%。注重发挥放心店的示范作用,促使其它小商店优胜劣汰和规范经营。大力开展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商店的监管,有效遏制假劣食品流入农村地区。
责任单位:市贸易与粮食局、市工商局。
二、加强种养殖环节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深化农产品“358绿色行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继续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地方土特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类标准,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模式图,今年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65%。开展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全年完成10万人次以上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农业标准实施主体建设,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以推广完善产地编码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开展农产品产销合作、分区交易、亮卡销售试点工作。开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绿色农产品认证累计数量(包括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新增30个,无公害基地新增2万亩,规范化农业合作社新增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