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重点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6〕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重点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6年第七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台州市重点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两年”工作,全力服务企业和项目,加大投入,加快重点建设步伐,为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基础,确保“两年”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建设“百日会战”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抓开工、促进度、保竣工为重点,加大征迁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二、工作对象
列入百项重点建设和百项重点工业投入需要重点突破的项目,共计100项,其中:重点建设项目45项,重点工业投入项目55项。各县(市、区)可以参照确定本区域范围需要重点突破的项目。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建设“百日会战”活动,确保完成投资36.76亿元,其中:重点建设完成投资28.01亿元,重点工业投入完成投资8.75亿元,确保开工项目25个,加快推进项目48个,竣工项目17个。
四、工作要求
1、重点突破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难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集中精力,以此次“百日会战”为契机,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务求突破。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做细群众工作,既要按相关规定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教育他们必须支持重点建设,对极个别恶意阻挠的,要坚决打击,集中整治,使重点建设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2、统筹要素保障重点建设需要。目前,国家宏观调控趋严,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趋紧。要完善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保障机制,优先保障重点建设的土地、资金需要。金融、电力、交通、电信、供水等部门要全力服务于重点建设。特别是正值夏季用电、用水高峰期,要做好合理调度,保证重点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
3、努力加快重点建设进度。按照抓开工、促进度、保竣工的要求,开工项目要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开工必须的配套条件,争取早日开工;续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做好工程施工节点的衔接,协调好现场施工条件,加快工程进度;竣工项目要倒排工作时间表,做好各项扫尾工作,早日竣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