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1、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企业贯彻《卓越绩效管理评价标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加强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管。
2、夯实企业标准化工作。通过2--3年的努力,使列入省名牌培育企业符合《企业标准体系》要求。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定活动。
3、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组织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及名牌培育企业贯彻执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推行《
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通则》。
4、加大认证认可工作力度。对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企业,要帮助其通过技术改造解决认证技术难题,引导调整生产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实现技术共享,促进质量提升。
5、加快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鼓励、帮助企业联建实验室,提高中小企业的自我检测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进入区域块状产业园区设立检验检测分支机构。
6、建立企业质量联系人制度。企业要确定一名高层管理人员作为质量联系人,负责规划并协调企业质量工作。
(三)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打假治劣力度
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充分运用三级质量监督抽查手段,及时发现重特大产品质量问题、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苗头,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为质量预警提供有力支撑。
确保特种设备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产品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管,落实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四)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诚信自律机制
强化质量自律。对区域集群产业,组织相关行业协会研究出台协会自律标准,通过协会自律机制,将标准分解落实到产业链的各生产环节。
强化信用承诺。引导企业建立用标识明示质量、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产品质量跟踪等多种形式的质量自律机制。
(五)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激励机制
1、完善技改推进采标、采标促进技改的激励政策。对原有技术改造的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增加采标的要求。
2、完善科技政策。加大激励政策的力度,将科技激励政策从科研成果的鉴定延伸到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并作为科技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
3、出台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的政府资助政策。对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承担国家及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参与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企业(项目)给予适当的政府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