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7]18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
青海省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 [2007]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现就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形势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全省有6个民族自治州、7个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 253.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6.3%,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实现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共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性跨越。“十五”期间,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团结奋斗,开拓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开发,民族地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全省民族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19.15亿元,年均增长12.9%;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0.64亿元,年均增长24.5%;全省民族地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7.11亿元,年均增长34.8%,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23亿元,年均增长 2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6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109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分别增长7.03%和6.4%。所有这些,为“十一五”时期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当前,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
--自然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我省民族地区大多位于青藏高原腹地,自然条件极其严酷。近半个世纪以来,受自然因素和乱采滥挖、超载放牧等人类不合理活动的影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目前,90%的草地不同程度的出现退化,其中中度以上退化、沙化草地面积达2.45亿亩,占民族地区可利用草场面积的51%,单位面积产草量下降了30-50%,水源涵养功能日益下降,生物多样性急剧萎缩,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任务繁重而艰巨。
--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少,自我发展能力弱。2005年,全省民族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仅 9731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96.8%,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9.6%。六个民族自治州中除海西州外,其余5个州财政自给率均在20%以下,财政支出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补助,自我发展能力极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