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党办发〔2007〕22号 2007年11月21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安排和要求,研究措施,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督查和情况汇总分析工作,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7〕9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组部印发的《中央有关部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安排》(中组发〔2007〕5号)精神,现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内党办发〔2007〕6号,以下简称自治区“十一五”人才规划纲要)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西部地区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
(一)认真学习、理解、把握中央印发《意见》的重要意义。一要认真把握人才工作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围绕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来进行的重要思想。西部大开发战略在国家区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战略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意见》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二要认真领会中央对西部地区的关怀和支持,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意见》强调,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对于形成国民经济发展新格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三要认真理解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意见》强调,西部大开发,人才是关键。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持续、坚强的人才保证,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