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2007年按照全市12个县自来水供水企业大部分实现保本经营,自来水用户基本水价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25元予以安排。
第三步:2008年按照全市自来水企业全部实现保本微利,自来水用户基本水价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30元予以安排。
四、城市水价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要求
1、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本次水价改革中,各县要利用各种渠道、方式进行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污染、节约用水以及水价改革必要性、重要性的宣传工作,不仅要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而且要取得社会各方面对水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各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深刻领会中央提出的“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的节水积极性”的战略意义。做到“三个坚持”,即:要将开源和节流结合起来,坚持把节流放在优先位置,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要将开源节流和防治水污染结合起来,坚持治污为本,搞好综合利用,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努力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要将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发挥市场机制对水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同时,要加大水源保护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为广大人民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创造条件。
2、 改革城市供水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供水企业改制的关键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各县可以按照《
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供水企业改制工作探索。尽快实现政企分开,划清政府与企业的责权,使企业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要在政府指导监督下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促进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强化投资约束,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市供水企业经营管理体制。
3、严格“水资源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水价改革方案中水资源费的调整意见,每年均可收取一定数额的水资源费。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将“水资源费”的绝大部分用于水源建设项目的资本金。要严格执行《
陕西省水资源费征收办法》(省政府令第95号)。各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城市自来水管网覆盖的地方坚决关闭自备水源,防止过量开采地下水,避免出现水环境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