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侧柏、油松、刺柏、云杉、火炬、金丝柳
(1)高200㎝以上:2.8万元-3万元/亩
(2)高150㎝--199㎝:2.5万元-2.7万元/亩
(3)高100㎝--149㎝:2.2万元-2.4万元/亩
(4)高50㎝--99㎝:1.9万元-2.1万元/亩
(5)高20㎝--49㎝:1.3万元-1.5万元/亩
(6)高20㎝以下:0.8万元-1万元/亩
5、马莲:5元/棵
6、石猪圈:100元--180元/个
7、塑料温棚:5元--8元/㎡
8、蔬菜大棚:10元--15元/㎡
9、钢架大棚:15元--20元/㎡
10、秧畦:3元--5元/㎡
11、砖木照菜房:60元--80元/㎡
12、活动房:40元--60元/㎡
13、土木照菜房:40元--60元/㎡
14、石粪坑:100元--150元/个
15、土粪坑:40元--60元/个
16、水 井:1000元--1500元/口
17、砖混蓄水池:60元--80元/㎡
18、电话:180元/户
19、电户:150元/户
20、有线电视:127.5元/户
21、石水渠:40元--60元/立方米
22、石帮畔:70元--100元/立方米
23、石围墙:50元--70元/m
24、土围墙:20元--40元/m
25、砖地坪:10元--20元/㎡
26、铁水管(Φ12㎝--15㎝):40元--60元/m
27、简易厕所:100元/个
三、征地工作要求:
1、延安大学校园扩建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本次涉及的集体、个人要顾全大局,自觉遵守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征地工作。
2、被征地村组及个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不能按时清理地上附属物,造成建设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凡在征地范围内有土地租赁关系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解除租赁关系,对违法占用、租赁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要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征地村组及个人拒绝受领补偿费的,建设用地单位可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
5、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被征地村今后的发展建设,对被征地村申请的三产建设项目要优先审批,并减免相关费用;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就业能力,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