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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果品销售工作的通知

  4、重视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和举办果品推介会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促销活动。要组织市、县区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各类果品推介会议。宝塔区、宜川县、黄陵县可在西延高速公路延安入口处、壶口瀑布、黄帝陵地段建苹果宣传广告牌。要积极推广并扩大使用苹果箱装质量信誉卡,全方位搞好宣传促销,进一步扩大声誉,吸引客商。

  5、发展贮藏加工业。各级政府和农业、果业部门要引导和扶持果品销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大户和果农,加大果品贮藏库建设力度,扩大库容,增加贮量,延长贮藏保鲜期,缓减鲜销压力。有条件的企业和其它营销组织要积极建设气调库或机械冷库,提高果品贮藏效果,延迟果品上市期。要教育和引导果农联系实际,以质论价、按期销售,坚决摒弃搬价惜售的小农经济意识。

  三、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果品营销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扶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果品收购、果库建设和果商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要积极协调和帮助企业争取果品收购资金,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改造设备、提升技术,大力增加出口创汇。要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更加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方式,提高社会化组织程度,增强开拓和占领市场的能力。

  四、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果品营运畅通

  要在全市境内长期开辟绿色通道。凡过往市境内公路拉运果品的车辆,凭有效期内套用“陕西省植物保护总站”印章检疫证的一律免收路桥费。除执勤的交通警察外,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拦车检查拉运果品车辆。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拉运果品车辆,对车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非重大交通事故不得扣留车辆。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拉运果品车辆,要尽快作出处理并予以放行。不能及时处理的,扣留车辆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五、加强行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销售环境

  各行各业要围绕果品销售工作,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搞好文明服务,为果商提供便利。各级农业、果业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尽职尽责,配合有关部门确保果品绿色通道畅通运行,并配合西安铁路局做好果品的铁路运输工作;市、县区植保站要简化检疫证办理手续,实行24小时值班,方便果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文明执法、规范服务,严格按照“绿色通道”有关规定进行执法检查,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随意扣留拉运果品车辆;工商部门要集中精力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和取缔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行为,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配合农业、果业部门做好果品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纠风案件的处理;餐饮、旅游等窗口行业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为果商提供优质服务。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为果品销售工作提供一切便利和服务,促进果品顺时顺价销售,确保果农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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