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
  要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向国内转移机遇,坚持开放带动战略,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及招大商、大招商和引进先进技术为重点,加紧制定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区域和实施步骤。各县(市)、区要围绕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制定配套的措施和落实计划,逐步形成全市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积极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区和服务外包基地
  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积极努力把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率先建设成为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区,把河南科技市场和郑州航空港建设成为服务外包基地。要优先满足服务外包示范区和服务外包基地的需求,进一步加快示范区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示范区和基地内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需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优先为服务外包企业建设生活、居住、交通、金融、教育、医疗、保险、商业、体育和娱乐等配套设施。
  (三)积极做好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1.市政府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从市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与国家商务部等部门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配套,用于引导、扶持、奖励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专项资金随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或调整,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信息办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外包企业的引进和人才培训补贴。对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并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且有实际税收的服务外包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以上的,补助20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含5亿)以上的,补助15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以下、1亿元(含1亿)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的,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的,补助50万元。对来我市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且有实际税收的,其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或租用办公用房3年以上的,由落户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所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前3年内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助或奖励。同时,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对通过CMM(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为二级20万元、三级30万元、四级40万元、五级50万元。对通过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ISO20000(IT服务管理)、SAS7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等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对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每年出口新增部分,经海关认定出口额度在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额度在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人民币。在人才培训方面重点培训对象为国内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员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