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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郑州供电公司的嘉奖令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郑州供电公司的嘉奖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郑政〔2007〕37号)


  2007年以来,郑州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电力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和加快中原崛起的奋斗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电网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截至2007年12月10日,郑州供电公司售电量达到200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39.44%;实现销售收入101.5亿元,突破1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预计到年底实现销售收入106.56亿元,比上年增长50%;实现利税68.9亿元,比上年增长28.3%。为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有力可靠的电力保障。
  郑州供电公司实现售电量超200亿千瓦时、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两个重大突破,标志着郑州供电公司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优异成绩的取得,是公司领导班子团结进取、追求卓越的结果,是全体员工艰苦奋斗、奉献拼搏的结果。为表彰郑州供电公司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对郑州供电公司予以嘉奖。
  希望郑州供电公司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发展措施,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步伐,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力争企业更大、更强,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中原崛起、实现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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