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
(八)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企业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自觉抵制质量违法行为。
(九)加强质量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鼓励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积极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开展以提高素质、改进质量、提高效益为重点内容的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和技术中心,积极开展标准研究制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紧跟国际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水平。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十一)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针对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畜禽产品、进出口产品和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等重点产品,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企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单位,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十二)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对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产品,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实施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风险评估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产品严格实施召回制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强化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对违法行为的不良记录制度。对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建设主体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监测,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重点服务行业实行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十三)提高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和处置能力。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准确披露、总结改进。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食源性疾病防治等工作,尤其要防控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群体食物中毒事件。重点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