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
(郑政〔200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强质量法制和技术基础建设,坚持全过程治理,构建企业为主体、政府监管、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质量工作新体系,全面提高全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使质量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作用。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底,主要工业产品和主导优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省内领先水平,培育1个中国世界名牌产品、30个中国名牌、150个河南名牌;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竣工工程备案率达到95%以上。培育50个以上省级服务品牌企业,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8%,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平均达到83%以上,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处置、送贮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率达45%,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5.3%和16.7%。
二、坚持以质取胜的方针,全面提高质量总体水平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和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建立适应全市产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满足贸易需要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力度,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中介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实施体系;完善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与国际标准体系基本接轨的科学、统一、权威的标准体系;鼓励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推广农业标准化,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镇)建设,全市80%的县(市)、区建立起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0%以上,大宗农产品安全指标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达到60%以上。以标准化推进服务业规范化,提高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