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仲裁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仲裁收费标准的函》(发布日期:2002年7月3日 实施日期:2002年8月1日)废止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仲裁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1998]第271号 1998年7月20日)


北京仲裁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准北京仲裁委员会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仲裁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为每案125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