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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两节两会”零事故和今冬明春安全稳定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两节两会”零事故
  现已进入冬季,煤、电、油、运需求旺盛,气候由冷转寒,增加了诸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现象,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为重点,加大力度督查生产型人员密集场所,扩大排查的范围,加大检查频率和隐患治理力度。各县(区)政府要每月对所属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大排查;市政府负有安全监管专项职责的部门要按监管范围每月对各县(区)及市直所属重点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督察,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四、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这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行动中,因排查不细,致使事故隐患漏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及时以及未按治理标准和时限完成整改治理的均视为逾期不改,一经发现,对县(区)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在今年12月10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发生重大事故的县(区)、部门和企业,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及突出事件处置能力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政府的应急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急救援工作要以基层为主,落实到企业,以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基层和现场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及企业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及安监、煤管、公安、交通、卫生、宣传等部门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救护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抢救伤员、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和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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