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先进区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7〕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我市自2002年开展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创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使我市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向纵深发展。2007年7月,我市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称号。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对在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和平区等18个区县、市民政局等172个集体、马洪发等335名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区县、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扎实做好残疾人工作,为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1.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区县名单
2.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集体名单
3.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个人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区县名单
(18个)
和平区
河东区
河西区
南开区
河北区
红桥区
塘沽区
汉沽区
大港区
东丽区
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武清区
宝坻区
静海县
宁河县
蓟 县
附件2
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集体名单
(172个)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卫生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