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
(厦府办〔2007〕2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市气象台预报,北方有股较强冷空气正在南下,预计12月29日开始影响我省、我市。1月1日-2日我市最低气温可能下降到6-8℃,岛外靠山地区可能达到1-2℃,部分地区将出现霜或霜冻天气。12月30日至1月2日沿海地区东北风6-7级、阵风8级。本过程冷空气强度较强,持续时间长,且正值元旦假期。为了切实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迅速布置到位。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将省、市通知要求传达布置到镇(街)、村(居)及各基层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气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配合,及时预测、播发最新低温情况和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加强防寒防冻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