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并完善公务员培训工作管理制度。根据《
公务员法》和《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研究制定《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公务员调训制度,实施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建立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等,使公务员培训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公务员培训质量。
(三)建立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制发《公务员培训证书》,做到人手一册,记录公务员参加培训学习和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和任职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未完成年度培训规定学时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能晋升职务。对在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
(四)加强公务员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校)的主渠道作用,整合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建立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市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到2010年,计划建成5-6家公务员特色培训基地,争取建立1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同时,探索建立国内及国(境)外培训基地,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切实增强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五)注重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以兼职为主、专兼职相结合原则,建立公务员培训师资库。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培训机构聘请政治素质较高、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并进入师资库统一管理,同时还将结合实际,聘请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增强培训师资力量,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公务员培训事业、熟悉公务员培训内容、具有现代培训理念和扎实专业技能的教师队伍。
(六)重视公务员培训教材建设。要坚持选用国家人事部统一规划并审定、评选、推荐的高质量培训教材,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具有大连地方特色的公务员培训教材和补充教材。根据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任职培训教学内容的调整,及时做好教程的改版工作;加强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公务员更新知识公共必修课系列辅导教材。
(七)确保公务员培训经费落到实处。公务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的管理,建立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是提高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提高机关行政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和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公务员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的工程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保障落实,切实将公务员培训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