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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4.坚持全员培训,讲求实效。遵循公务员培训规律,严格落实大规模培训公务员的要求,不断提升公务员素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控制培训成本,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实现培训资源利用和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目标
  按照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公务员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年度重点培训及公需科目普及性培训计划。要求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72学时),其中,集中脱产轮训公务员人数达到6000人次。到2010年,力争使全市公务员集中脱产参训率达到100%。通过重点培训和在职人员普遍轮训,使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健全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1.以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为目的,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全员在职轮训工作
  依托大连行政学院、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机构,每年举办4-5期在职公务员骨干培训班和师资培训班,培训人员500人次以上。重点培训各单位担任处级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业务骨干和培训工作管理人员,各单位负责处级以下公务员在职培训,每年培训率不低于80%。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开展政治理论培训。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时代发展要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培训,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体机关公务员。积极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的培训,继续抓好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教育。使广大公务员增强大局观念,不断提高准确把握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与自觉性。
  --围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和依法管理能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要在开展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基本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推进国家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培训。要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公务员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原则,增强法律观念,严格遵守执行法律法规。
  --围绕国家、省市重大部署和要求,开展专项培训。及时跟进国家和省市在不同时期和阶段提出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开展专项学习培训,组织专题研讨,引导公务员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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